按照现行政策,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
劳动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属于重点群体,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提交身份证明等材料。
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应当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交担保申请,向经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由经办银行按季度或月度向地市级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积极运用信息化方式,通过线上“大数据核验”大幅压减线下提交材料,有效提高经办效率。由于各地工作实际、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不尽相同,办理方式和提交材料也有不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详细材料和经办流程,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根据现行政策
借款人需与经办银行
签订借款协议
还款方式
由借款人和经办商业银行
协议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