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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业绿色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的生命线。以工业能效水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攻坚、绿色制造典型示范为重点,加快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着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综合利用,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能效对标提升,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促进全区工业绿色制造水平整体提升,资源能源使用效率明显提高。规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2%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均下降2%。
绿色改造年度目标
——2021年,规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2%,单位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1%。累计创建70家绿色工厂、10个绿色园区。
——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4%,单位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2%。累计创建80家绿色工厂、11个绿色园区。
——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6%,单位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3%。累计创建100家绿色工厂、12个绿色园区。
(一)工业能效提升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实施30个重点节能节水环保改造项目,对50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诊断。到2023年,累计实施90个重点节能节水环保改造项目,对150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诊断。
实施重点:
1.实施一批重大绿色改造项目。加大重点节能降耗改造项目投资力度,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冶金、化工、电力、煤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建成一批节能降耗改造升级示范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开展传统产业能效对标提升。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和能效水平对标达标行动,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诊断,找准企业在设备能效、技术运用、工艺流程、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用能问题,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先进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工业能效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加强高能耗行业管控,严格执行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修订《宁夏用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指标目录》标准,完善地方节能标准。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资源综合利用行动。
时间节点:每年新型墙体材料、筑路利用工业固废量和粉煤灰外运量环比分别新增50万吨、60万吨和60万吨以上。2021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41%。到2023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43%,累计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25家。
实施重点:
1.强化产废企业固废综合利用管控。落实产生固废企业综合利用主体责任,煤炭开采、火电、煤化工等重点产废企业要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未落实综合利用措施的企业,有关部门要督促整改;新建年产固废5000吨以上工业项目,未明确固废综合利用措施或综合利用率低于80%的,不予环评批复。探索建立火电发电计划小时数与企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挂钩的电力绿色调度制度,鼓励实施固废处置梯级收费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推进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完善和落实大宗固废用于建筑材料、道路建设、农业领域等标准和规范。综合施策,全面使用大掺量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新型墙体材料,严格落实“限粘禁实”政策;大力推广粉煤灰用于桥涵台背回填、路面垫层等技术;探索推广粉煤灰用于农业大棚墙体、土壤改良等技术;鼓励煤矸石井下充填、土地复垦及矸石山生态环境恢复,加快推进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支持开展粉煤灰外运,降低铁路物流成本,实现规模化外运外销。对符合条件的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含外运)予以奖补。(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厅、国资委,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和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培育和扶持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加快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石嘴山市、中宁工业园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固废利用技术科研项目,加快推进大型煤电化基地固废规模化利用成套技术及集成示范国家重点项目攻关,鼓励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加快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工业节水增效行动。
时间节点:规上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均下降2%,2021年,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7%以上。到2023年,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9%以上,累计创建35家节水型企业。
实施重点:
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和工业节水改造。落实《宁夏工业主要产品取水定额》标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新建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控新建、扩建高耗水项目。推进水循环梯级利用,支持企业和园区开展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用水方式向集约式转变。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实施节水改造,提高用水效率。围绕火电、钢铁、纺织、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督促企业加强用水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绿色制造典型示范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创建70家绿色工厂,开发推广15种工业绿色产品,建设10个绿色园区。到2023年,创建100家绿色工厂,开发推广25种工业绿色产品,建设12个绿色园区。
实施重点:
1.开发绿色产品。鼓励企业推行绿色设计,优先在机械、新材料、轻工、纺织、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发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的绿色产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创建绿色工厂。在化工、冶金、建材、纺织、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开展绿色工厂创建。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厂房,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企业绿色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建设绿色园区。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完善集中供汽、供热、供水、污水处理回用、固危废处置和利用等配套设施,着力推动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实现集中供热供汽、废水集中治理、能源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和固废综合利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工业污染防治行动。
时间节点:2021年,持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3年,基本实现煤炭、化工、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全区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实施重点:
1.深入推进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实施燃煤锅炉环保升级改造,各地级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继续保持对银川都市圈范围内生物发酵及制药企业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化改造力度,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持续提升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各部门要深入落实节能、节水、综合利用等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处理工业绿色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推进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工作推进和调度,确保工业绿色改造各项任务目标、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市政府、宁东管委会是工业绿色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综合运用自治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绿色改造项目予以支持,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积极对绿色制造企业予以支持。加大固废综合利用奖补力度,认真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发放绿色信贷。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节能、节水、降碳目标责任制,加强目标考核,将用能用水指标向能耗水耗低、产出高的项目、产业和地区倾斜配置。对未完成上年度能耗“双控”目标的地区,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严格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推动节能措施落实。持续做好水泥、钢铁、电解铝等行业节能执法监察,严格落实产品单耗限额标准,执行阶梯电价、差别电价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价格政策。
(四)强化宣传引导。举办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对绿色制造典型案例和模式进行专题报道,宣传绿色制造政策、展示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成果、推广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为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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