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宁夏慕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万吨甲胺、5万吨DMAC及1000吨磺胺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㈠建设项目名称:宁夏慕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万吨甲胺、5万吨DMAC及1000吨磺胺项目
㈡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夏精细化工基地,总投资68273.977万元。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年产2万吨甲胺、二期年产8万吨甲胺、三期5万吨DMAC及1000吨磺胺。本次仅建设一、二期,预留三期用地。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甲胺生产装置、DMAC生产装置、原料罐区、成品罐区、蓄热式燃烧炉RTO处理系统、储罐、综合楼等环保、辅助、公用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㈠建设单位:宁夏慕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总 联系电话:13063474661
地址: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管委会
三、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
㈠环评单位: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工 电 话:0951-3026308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亲宁巷12号国贸新天地
邮编:750011 电子邮件:lyue419@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见附件。
五、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的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六、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宁夏慕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宁夏慕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万吨甲胺、5万吨DMAC及1000吨磺胺项目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